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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歲變調激情 啃咬凌虐 瘋狂性侵8小時

更新日期:2007/03/29 05:09 記者: 陳佳鑫/台北報導

林姓學生不甘女友與他分手,多次至學校等跟蹤騷擾,再強拉她至住處限制行動,以凌虐手法瘋狂啃咬其胸部等處致全身瘀傷,再連續強制性交得逞,時間長達8小時。被害人逃脫後報警求援,林某竟推稱是被害人自殘及自虐。檢方認為他一路飾詞狡辯,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,請求從重量刑。

19歲的林某為東區某私立高職學生,九十四年十一月間結識被害人,兩人交往一年後感情不睦談判分手,但林某不甘分手,不斷到她的住處、公司及學校附近跟蹤騷擾,被害人擔心受害,不得不虛與委蛇。

但林某不願善罷甘休,今年一月初至被害人住處,強拉她上車後載至南港住處限制行動,以凌虐的手法瘋狂毆打,再狂咬她胸部、手臂、臀部等處,導致她全身瘀傷身心受創。

斷卡割她腕 毆打全身傷

被害人無力反抗下遭強制性交得逞。林某再將她載至大佳河濱公園,原本要讓她離開,又害怕東窗事發,竟將被害人身上的公司門禁卡折斷,以銳利斷面割傷其手腕,一時血流如注,被害人因此無法離去。

林姓男子一番盤算後,竟又把她載回住處,再次強制性交得逞。被害人以飢餓為由,由林某帶至附近速食店用餐,再趁機逃脫報警處理。總計從案發到結束,被害人度過有如地獄般的8個小時。

手段狠態度差 求處重刑

事後,被害人至其校內,在教官見證下,與林某簽下和解書,載明不可再騷擾她,但林某事後仍不放過她,甚至在出庭時,還誆稱當時是被害人以利器自殘及自虐。檢方認為他飾詞狡辯,手段凶狠又態度不佳,依法起訴,並請求重量刑。

湊巧的是,檢察官偵辦此案期間,竟又偵辦到該校一名少校教官至內湖好市多賣場行竊案,該教官當時行竊DVD、書本、休閒衫、休閒褲等物,市價合計五千多元,被內湖警方移送法辦,但他和解了事,賣場不願追究下,處分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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